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6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69 号文核准,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磊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6,185,308.4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3,814,691.5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出具的 天健验(2011)第 427 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合计使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5.1 万元,剩余 24176.37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预计截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9500 万元,闲置资金约为14676.37 万元。
三、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1 年 12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于公司此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 180 万元。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公司运用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6,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运用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26 日 |